-公证-海外华侨如何委托他人办理国内房屋的抵押手续

时间:2022-11-17 16:54:27  来源:南方公证在线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具体案例:

汪先生具有中国国籍,现在美国居住,名下有一套位于广州市的房屋。因国内企业需要资金周转,因此汪先生拟用上述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手续。但因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需要房屋的产权人申请,但汪先生因疫情原因回国手续麻烦,因此汪先生向公证处咨询是否有解决方法。

案由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汪先生要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手续,第一步就需要前往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第二步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才能完成抵押手续,银行便可放款。当出现汪先生难以亲自办理上述抵押事务的情形时,就需要通过委托公证,委托配偶或亲属代为办理。

实务解决:

[委托抵押公证(远程视频办理)]

当事人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采取公证的方式进行解决:1、当事人向我处提出办理远程视频委托公证,并委托其配偶(或其他近亲属)办理抵押手续,并在委托书中注明“借款人、抵押权人姓名、证件号码以及借款金额、担保金额”等信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2、银行在核实公证书的真实性后,汪先生的配偶(或其他近亲属)以汪先生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3、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核实公证书和银行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后,对汪先生的房屋进行抵押登记;4、银行在上述房屋进行抵押登记后,向汪先生发放了贷款。

相关法规依据: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微信图片_20210111091958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新疆伊宁市白杨公证处来律政公证处交流座谈

-公证-小委托大权力 —— 办理委托公证风险提示

-涉外法律-泉城法治论坛在济南举办,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涉外法律-“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特别报道之五|深化交流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

-涉外法律-威海市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 助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外法律-共谋涉外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领导到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

-涉外法律-中国拟修改海商法 完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

-涉外法律-中山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公证-华商龙岗与龙岗公证处共襄业务交流座谈会,携手深化法律服务合作!

-公证-川渝两地公证协会联合举办金融公证发展交流研讨会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

-公证-【司法快讯】抖音侵权损名誉,公证...

-公证-抖音平台的侵权行为怎么办?证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