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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周末清晨,在一阵又一阵的手机铃声中,荔波县公证处公证员拿起手机接通电话,手机另一端传来急促的声音,“你们是公证处吗,你们今天上班没有,几点上班?”公证员:“你不要急,把事情讲清楚好吗,我们能够给你什么帮助”。“我的女儿需要做肾移植手术,我的妻子自愿捐肾,根据要求需要接受捐助者、捐助者和捐助者家属办理公证”。公证员:“没有问题,请你们按照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公证处来,我们公证人员马上就到,随时为你们提供服务”。
公证办理现场
荔波县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到达办公室后,申请人也在很快按照约定来到公证处。结合器官移植相关要求对,公证员现场对接受捐助者的病历、涉及人员的公证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涉及两名未成年人,在与申请人提供的实行肾移植手术医院的医生电话联系,三方现场沟通,两个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为受到限制,医院不作要求,其公证申请不予受理,当事人表示理解,当场表达了对公证工作的支持,其他申请人根据程序,继续办理公证。
决定受理本次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按照器官移植相关规定,按照对器官捐助者的家属进行了必要的告知,对器官捐助者本人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自愿捐助的奉献精神表达了敬意并进行了特别的提醒,最后在申请人自愿、知情的前提下,根据程序,当场办理、当天办结并将公证书送达给申请人。
本次公证的快速办理,即时出证,为病患继续下一步的肾移植手术提供了程序上的法律条件,为生命的延续争取时间,体现了公证处作为非营利性公益机构、国家证明机关良好的服务、沟通等职能作用。